公示公告
海默森项目二次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海默森项目二次配电工程,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以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默森项目二次配电工程
1.2 项目地址: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1.3 招标内容为:海默森项目二次配电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214万元。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移交给发包人,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及协助发包人手续办理等全面负责。除施工外,还包含与供电部门的对接协调、办理停电、通电以及测试、维护和移交等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安全目标: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要求中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是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证以后的资质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在过渡期内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1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2.2.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从 2025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退休证明)。
2.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2.5、信誉要求
2.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5.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电汇、转账、保函、保单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环科城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无需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工程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六、评标办法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g9GpU0x0iKc8SwOL6DLAg 提取码: w85v)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
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军
联系电话:13851133380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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