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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成沿长江绿色制造体系

2017-08-04 文章来源:江苏环保 浏览量:0

2020年建成沿长江绿色制造体系


五部委发布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指导意见

 

  实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重大战略部署,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工信部近日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长江沿线11省市就未来工业如何实现绿色发展有了明确指引。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1个省市,人口占比接近43%,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44%。长江经济带工业企业密集,环境风险点多,部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造成累积性、叠加性和潜在性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成为制约长江经济带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实施,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做了解读。

 

  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

 

  问:《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扎实推进《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紧紧围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要求,以企业为主体,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执行最严格环保、水耗、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

  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引领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

  《指导意见》确立的目标是: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与2015年相比,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2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重点行业水循环利用率明显提升。

  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危险化学品重点搬迁改造项目。一批关键共性绿色制造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打造和培育500家绿色示范工厂、50家绿色示范园区,推广5000种以上绿色产品,绿色制造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推进绿色化改造

 

  问:《指导意见》对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提出了哪些方面的要求?

 

  答:一是优化工业布局。针对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从完善工业布局规划、改造提升工业园区、规范工业集约集聚发展、引导跨区域产业转移、严控跨区域转移项目五方面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的方案。

  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长江经济带工业发展从中高速增长迈向产业价值链的中高端,关键取决于结构调整的进度和成效。为此,《指导意见》从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重化工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

  三是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对于工业绿色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立足长江经济带传统产业发展现状,《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工业节水和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分布着大量的高耗水行业,水资源消耗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针对这种情况,《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强重点污染物防治等方式,推进工业节水和污染防治。

 

  搬迁转移提出具体时间表

 

  问:《指导意见》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提出了什么具体要求?

 

  答: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实施危化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长江经济带分布着大量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点多。

  通过危化品企业搬迁,减少产业发展存在的隐患。为此,《指导意见》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到2020年,完成47个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重点项目,并以附件列出了这些项目的相关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问:《指导意见》提出的产业转移指南主要考虑和未来导向是什么?

 

  答:产业转移是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形成合理产业分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当前,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调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长江经济带横跨东中西、连接南北方,具有强烈的产业转移内生动力。

  加强对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的引导和协调,有助于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上中下游产业良性互动。

  为此,《指导意见》将《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作为附件,对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作出总体引导,提出依托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有序建设沿江产业发展轴、合理开发沿海产业发展带、重点打造五大城市群产业发展圈、大力培育五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区域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以标准、技术、政策做保障

 

  问: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面主要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为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标准引领、规范和带动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挥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以及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评价及服务等标准的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出台最严格的绿色发展标准。考虑到技术创新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急需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创新,推动先进成熟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推广,支撑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

  落实支持政策。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以及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都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为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向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水污染防治等项目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节水治污、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落实现有税收、绿色信贷、绿色采购、土地等优惠政策,加快支持企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同时,提出鼓励长江经济带建立地区间、上下游间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区域污染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