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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出!2017年环保产业最值得关注的政策
2017年是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成为社会共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12月8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2017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环保产业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装备、工程和服务保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2017年与环保产业有关的诸多政策中,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梳理出了最值得关注的十二条,供读者参考。
1、“十九大”报告
“十九大”报告勾画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和实现美丽中国的战略路径,要求到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全党全国的共识和抉择。为了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包括加快转型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在内的各项任务,国家各有关部门已经全面动员起来,积极研究、制订、修改相关政策法规。因此,可以说“十九大”报告是我国环保产业下一阶段利好政策的重要源泉。
2、“十三五”规划
自从2016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来,与环保产业有关的“十三五”规划陆续出台,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
2016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7年2月21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2月22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月28日,国务院批复了环境保护部上报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4月10日,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预计未来环保产业将进一步扩大发展空间和提升发展质量。
3、环境保护税法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这标志着原有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环境保护税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但其对环保产业的影响在2017年已经开始显现。从“费”到“税”,虽然秉持“税负平移”的原则,但是通过立法,极大地强化了制度刚性、环境意识和治污责任。排污企业治污的主动性大大增强,投资人投资环保产业的信心大大增强。
2017年12月25日,李克强总理签发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表示,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这一规定使得地方环境保护事权与财权归属相适应,极大地提高了地方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也提升了地方在环境保护上的投入能力,有利于环保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4、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共作出55处重大修改,更加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5、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并首次明确提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明确了环保、质检以及各相关部门对相关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这是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后中央再一次对环境监测改革做出重大部署。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将极大地促进环境监测设备和社会化监测领域的规范发展。
6、排污许可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4月7日,第一张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出。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事业单位须持证排污,一企一证。我国正加速构建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新制度将明晰各方责任,强化监管,落实企业的诚信责任和守法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防范,从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和新技术研发应用。
7、土壤环境管理
2016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了监管重点,突出了风险管控,明确了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专业机构及第三方机构的责任,是土壤修复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2017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面启动。2017年9月25日,农业部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农用地污染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责任;还规定需要对农用地土壤进行治理与修复的,污染责任人应当委托有能力的技术单位根据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并报当地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备案。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建议应结合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扩展和优化工作,对生态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等工作,进一步作出具体明确规定。
8、固废处理
2016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0.97万吨/日(包含“十二五”续建12.9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0%,东部地区达到60%。2017年3月1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0年底,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该方案的实施,将对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以及居民生活方式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2017年7月18日,国办正式印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17年底前,我国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逐步有序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的品种与数量。这将推动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在固废回收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工艺等方面发生新的变革,从而使行业发展迈上新的高度。
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的收官考核之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在大气治理领域体现得尤为明显。2017年1月到11月,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PM10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了20.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浓度比2013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8.2%、31.7%、25.6%,下降幅度均大幅高于考核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完成已成定局。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产业近年来也迎来了一轮快速发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非电行业烟气治理、VOCs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产业均有了长足发展。
10、环保装备
2017年9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出了《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的通知》,指出税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准确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提请地市级(含)以上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由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10月17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显著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新突破,主要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打造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若干个带动效应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1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共收录146项,包括研发类(27项)、应用类(42项)和推广类(77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环保技术装备。
11、规范环境PPP发展
近年来,环境PPP快速发展,在环保产业中独占鳌头。不少A股上市公司全年营收中的PPP项目占比超过50%。环境PPP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质疑和警觉的声音。为此,国家多个部门出手规范PPP发展。2017年7月1日,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环保部印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要求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11月,财政部和国资委先后分别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PPP项目管理,加强PPP风险管控。环境PPP的规范发展将对环保产业长期发展利好。
12、国有资本投资环保产业
到2017年底,国资委管理的98家央企中,涉足环保产业的比例已接近50%。2017年11月1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鼓励中央企业对包括节能环保在内的公益性行业加大投入,地方可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行业加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