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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正式启动 全国统一碳交易体系呼之欲出
目前,中国正在试点碳市场的基础上,筹建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过程中,试点市场向全国市场过渡机制有待明晰。专家表示,如何处理目前各试点碳市场的剩余配额等,是全国统一碳市场构建的重要问题。2017年正式启动 全国统一碳交易体系呼之欲出
1997年,全世界在日本开了一次气候大会,签订了著名的《京都协定书》,规定了各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量指标。由于许多国家碳实际排放量低于分配额度,便将富余的排放量指标卖给碳排放量大于配额的国家。这就形成了一个国际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市场前景广阔,根据世界银行测算,到2020年,全球的碳交易市场规模可能超越石油市场成为第一大能源和环境权益类衍生品市场,市场规模约为3.5万亿美元。而中国将成为全球碳排放权交易第一大市场。
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这一趋势,是基于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早期阶段的全国碳市场将非常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交易制度和规则设计不够完善,交易频率和市场活跃度相对较低,价格波动性较大且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无法很好发挥,市场的国际化程度较低等方面。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广东、湖北七个省市在2013年—2015年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2016年1月,发改委对全国碳市场建设作出统一部署,要求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自2011年启动以来,七个试点基本建成了责权明晰、运行顺畅、交易活跃、履约积极的碳交易市场体系,且在运转过程中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对于能源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极大地推进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建设,为建立全国碳市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按照规划,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构建将分阶段进行。其中,2014~2016年为区域试点阶段,2017年统一配额发放、统一交易平台,2018~2020年,推出碳衍生品,市场发展趋于成熟,到2021年后,推动碳交易平台与国际接轨。
目前,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在即,总结提炼试点碳市场的经验教训、完善总量设定和配合分配方法、规范交易规则和逻辑、探讨中国贪念市场未来发展趋势、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顶层设计,显得尤为紧迫。
绿金院气候金融研究室及碳金融实验室负责人崔莹认为,全国统一碳市场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相应的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案、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也在推进中。
“全国统一碳交易体系呼之欲出,统一市场意味着流动性更强,市场参与者更多,业务量随之增加,也将带来更加激烈的竞争和不可忽视的风险。”崔莹说。
“企业整体表现平稳,但是各试点履约进度不一现象严重。”北京环境交易所相关受访专家表示,以重庆为例,无论交易体量,还是交易金额,都较其他试点低。“这意味着企业参与交易较少、积极性不高,到了履约期重视程度自然不够。”
此外,北京环境交易所相关专家建议,应加强与碳交易运行相关的数据工作,尽快建成国家、地方、企业三级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体系。依托现有试点,建设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体系,强化数据的可获取性及真实性,确保交易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运行。
崔莹指出,政府层面,应致力于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应制定长期可持续的政策,配额分配方法、核算方法、交易制度、管理制度等都不可朝令夕改。企业层面,应积极参与碳市场,形成碳资产管理的理念,从成本和合规两个方面进行有效管理,既履行低碳减排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又能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