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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治理与减排将是今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2024-10-30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 浏览量:0

10月26日上午,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的第十三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减排与控制会议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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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 推动VOCs减排与控制”为主题,会期两天,除主题大会外还设置有“VOCs治理检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VOCs节能减排与低碳治理工艺技术”、“低效VOCs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艺技术”、“绿岛建设与VOCs治理新模式”四个专题分会,围绕“十四五”VOCs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要求、培育废气净化新质生产力、VOCs减排与控制发展趋势、VOCs治理先进技术装备与经验等行业发展热点问题开展研讨,推进我国VOCs减排与控制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来自全国各地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程实施、污染监测、技术与运营服务等方面的专家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有关需方企业代表共计约500人参加本次会议。


VOCs治理与减排将是今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大气中PM2.5和臭氧形成的前驱体之一,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影响,是我们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污染物。


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专业委员会数据,“十三五”以来,我国VOCs治理工作快速推进,但随着同期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VOCs排放新增排放量也有较大增长。2017年前后,我国工业源VOCs年排放量达到顶峰,预计为2500万吨左右,进入“十四五”以后有所下降,但由于收到新增排放量增加的影响,下降的幅度并不大,2023年预计年排放量在2100万吨—2200万吨,在常见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VOCs)中排放量最大。总体上,目前VOCs还处于高位排放水平,VOCs的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三个协同的思路,即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NOx与VOCs协同减排,突出了VOCs对我国大气环境进一步改善的重要性,VOCs 的治理与减排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会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郭承站指出。


政策密集出台,我国VOCs污染控制工作进入新阶段

2023年,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突出了VOCs控制对我国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重要性。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郭承站表示,目前,我国VOCs的排放量尚处于高位,“十四五”期间,VOCs已经替代二氧化硫作为大气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我国的VOCs减排与控制工作已经进入到深水区。近期,为了进一步挖掘VOCs减排潜力,规范和完善VOCs减排工艺技术,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也预示我国VOCs的污染控制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已经发布了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的排查整治方案及要求,加快了排查整治力度。


今年3 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涉及VOCs治理的限制类技术有两类,淘汰类技术有三类(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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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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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类
截自《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


针对限制类,指处理效率较低、运行稳定性差、二次污染处理难度大、技术经济性较低,但在某些领域和条件下有适用性、尚无合适的替代技术,需要限制其应用范围。针对淘汰类,指存在机理不清、处理效率低下、运行稳定性差、二次污染不可控、物耗能耗高、安全问题突出等问题,已有更先进的替代技术,应该淘汰。


“VOCs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的行业众多,量大面广,污染源极其分散,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相比,治理难度大,虽然经过前期努力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很多。”郭承站介绍,如涉VOCs排放行业的绿色生产水平较低,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绿色产品的替代率与国外相比还比较低;VOCs治理工作地区发展不平衡,东南经济发达地区进展较快,但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遍进展较慢,离国家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在治理技术方面,部分净化材料性能差,尚需依赖进口,技术集成与工艺设计水平有待提升;园区综合管理与废气治理能力差,VOCs排放水平普遍较高;大量分散的中小型污染源治理难度大,治理效果普遍较差。


“总体来看,全国VOCs排放总量依然巨大,VOCs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VOCs治理任务还将会延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VOCs治理行业依然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郭承站认为,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以及国家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对废气治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动能,指明了新方向。


作为此次会议的举办地,陕西省地理位置特殊,其关中地区属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对改善区域空气质量至关重要。


近期,陕西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目标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2天,优良天数不少于303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4.24万吨、2.22万吨。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努力退出空气质量全国重污染城市行列,其他城市排名进位。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金东介绍,近年来,陕西高度重视VOCs减排工作,协同控制PM2.5和VOCs,印发了《陕西省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全省5600余家企业近1.2万个涉VOCs单元开展排查整治,解决了2131个突出问题。2021年—2023年期间,陕西省累计减排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超过两万吨,累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90%,为空气质量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月—9月,陕西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PM2.5均取得了明显改善,特别是列入全国重点区域的关中五个城市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改善服务大幅前移,分别列全国第一、第四、第六和第十八位。


(转自: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