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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我国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政策,小秸秆实现大产业

2023-11-13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浏览量:0

国家推荐性标准《秸秆收储打包体系建设规范》示范推广单位征集
 
  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组织执行2019年第四批国家推荐性标准计划的通知》(供销科标字【2020年03号)文件批复,中国再生资源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安徽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作为起草单位,起草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秸秆收储打包体系建设规范》已经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22第21号公告(第374项)发布即将实施。现诚邀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及秸秆设备、秸秆收储运和秸秆相关生产企业参与此国家标准推广普及、示范研讨等活动。
 
  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企业、项目、技术推广征集
 
  为了充分展示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行业发展,展示优秀品牌企业、挖掘创新技术、推广应用产品,传播区域项目信息,宣传先进经验,现诚邀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及秸秆设备、秸秆收储运、装备制造和秸秆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参与,展示企业品牌、应用产品、先进技术、市场项目和应用成果。
 
  农作物秸秆作为农业生产的生物质副产品,具有巨大的潜在利用价值。上世纪70 年代前,我国农作物秸秆产量比较少,主要用作生活燃料和饲料。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化石能源的普及,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秸秆产量的增加,同时秸秆作为燃料和饲料的比例也在下降。秸秆的焚烧、弃置不仅浪费了生物质资源,而且加重了气候变暖和环境污染。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环保部)和农业部分别于1999年和2007年就颁布了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近几年,我国及各省市加快且加强了关于秸秆禁烧宣传、管制、奖惩及农业固废综合利用案例收集等提案。
 
  以下整理了近年我国及11个重点省份相关政策,可看出现阶段对固废,特别是农作物秸秆的处理及利用的重视,并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国家级
 
  2021年到2025年,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0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
 
  2021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效率:农作物秸秆。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农用优先,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秸秆等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推进生物质天然气在工业领域应用。不断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鼓励利用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炭基产品、聚乳酸、纸浆等,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438号;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
 

吉林省
 
  2019年9月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印发《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到2021年实现秸秆全量利用,年综合利用秸秆4000万吨以上。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稳步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有序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
 
  2020年10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提出《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开“秸秆变肉”工程同时,力争通过2-3年努力,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占秸秆总量的60%以上。2020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934.6万吨,占秸秆总量的23.3%,同比提高了5.3个百分点,居秸秆“五化”利用之首。
 

山东省
 
  2021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将把秸秆禁烧纳入省对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山东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达到650万户,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000亿元,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产量、产值保持全国前列。
 

河南省
 
  2021年3月,2021河南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会议在郑州市召开;提出“十四五”河南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聚焦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升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加大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创设力度等。2020年3月,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南省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河南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项目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创设力度,努力建立起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黑龙江省
 
  2020年2月,哈尔滨市发布《哈尔滨市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坚持“一主两辅、聚焦还田”的原则,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主渠道,力争直接还田利用秸秆约810万吨,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65%以上。并明确扶持政策。
 
  2020年9月,黑龙江省政府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要求主要秸秆利用领域任务及具体扶持政策。
 

安徽省
 
  2020年11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2020年4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下发通知,部署2020年安徽省秸秆禁烧工作。
 
  2020年起,省气象局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监测结果每日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
 
  2018年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河北省
 
  2020年12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3年,全省秸秆基本实现全面综合利用,离田利用占比达到38%,能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壮大,能源化利用占比达到11.75%,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山西省
 
  2021年4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2021年,山西省利用中央资金打造15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整县推进项目,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其中,浑源县作为产业模式试点县,开展以秸秆能源化利用为重点的产业化利用模式试点,推动60%以上的秸秆实现产业化利用且能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2020年1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编制《山西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2020年,山西省将建设9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切实提升农作物秸秆利用。
 

四川省
 
  2021年4月,202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四川省将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争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江苏省
 
  2021年5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会议解读2021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并分析2021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重点。
 

广西省
 
  2020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暂行)办法》;2020年9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2020年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重点抓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扶持培育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化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