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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陆新明:要着力构建以市场资金为主体的气候投融资体系

2022-12-21 文章来源:中国大气网 浏览量:0

12月19日,在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经济研究院举办的“2022碳中和主题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表示,随着我国“双碳”1+N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我国目前仍是碳排放规模最大的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任重道远。

陆新明介绍,不久前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沙姆沙伊赫落实计划》强调,在2030年之前,每年需要向可再生能源投资约4万亿美元,才能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此外,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预计需要每年至少4-6万亿美元的投资。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也需要大量的、有效的资金支持。关于我国落实“双碳”目标的资金需求,各方面有不少测算,规模级别都是百万亿元人民币,每年大约2-4万亿。这样巨大的资金需求,政府资金只能是杯水车薪,要着力构建以市场资金为主体的气候投融资体系。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逐步形成了以顶层设计、试点示范、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中央和地方协同发力的格局。

例如,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成立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为气候投融资领域信息交流、政策标准研究、产融对接和国际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对气候投融资工作进行系统部署;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推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先进经验和优秀实践;今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23个地方入选气候投融资试点。

陆新明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地方的指导和支持,推动试点地方更好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和金融机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围绕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气候投融资模式和工具创新、气候基金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高质量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地方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及时梳理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凝练最佳案例和有效模式,在国内外进行宣传推广。(作者: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