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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臭氧监测工作力度,支撑大气污染协同治理

2022-05-27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浏览量:0

    导读: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一方面完善监测网络布设,推动各地加快协同监测,加强监测数据联网;另一方面深化监测数据分析,全力支撑臭氧污染精准、科学、依法治理。
  2022年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向大家介绍2021年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和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每日经济新闻:臭氧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夏季来临,请问生态环境部在臭氧监测方面将有哪些工作安排?
 
  蒋火华: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我们常说的臭氧污染,指的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等前体物在太阳辐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造成近地面臭氧浓度超标的现象。因此,臭氧浓度既与VOCs、NOx等前体物排放强度密切相关,也受到气温、辐射强度、湿度、风速等气象因素的共同影响。尽管臭氧超标不像颗粒物超标那样明显影响大气能见度,不宜察觉,但高浓度臭氧仍可对人体健康、作物生长造成危害,已成为现阶段夏季主要大气污染物,日益受到社会公众关注。我国从2013年开始,将臭氧纳入大气污染物常态化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近五年夏季(5–9月),全国O3平均浓度保持在150微克/立方米左右,臭氧超标天数比例平均为11.1%(夏季),其中以轻度污染为主,约占88%。
 
  2022年3月以来,我国部分重点区域气温同比偏高、相对湿度偏低、降水偏少,有利于臭氧生成。受此影响,1—4月,全国339城市O3平均浓度为1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5%;重点区域中,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O3浓度同比升幅超过2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同比升幅超过10%,珠三角地区浓度最高达到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臭氧污染形势不容乐观,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较重。
 
  为支撑臭氧污染防治,我部加大臭氧监测工作力度,推进PM2.5和O3协同监测能力建设,加强VOCs、NOx等对臭氧生成影响较大前体物的监测,掌握其浓度水平、主要来源、生成机理,支撑大气污染协同治理。重点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全面覆盖。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开展以非甲烷总烃为代表的VOCs总量监测,分析各城市VOCs的浓度水平。目前,已有244个城市完成自动监测站建设并开展联网。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根据大气污染特征,开展差异化监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其他PM2.5超标城市,开展PM2.5组分和VOCs组分监测;O3超标城市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城市,开展57-117种VOCs组分监测。目前,臭氧超标的城市中,已有134个开展VOCs自动监测。
 
  三是突出源头监测。加强企业、园区、交通等污染源专项监测。在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VOCs组分监测;在公路、港口、机场、铁路货场附近,逐步建设交通污染监测站点,重点监测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 。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一方面完善监测网络布设,推动各地加快协同监测,加强监测数据联网;另一方面深化监测数据分析,全力支撑臭氧污染精准、科学、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