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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用来泡温泉!有政策护航,地热能供暖、发电市场广阔!
导读:在电力供应日益紧张的背景下,推进地热能供暖、发电等,对于“双碳”如期实现有着重要意义。现阶段,在多项政策利好之下,我国地热能也将迎来一个发展黄金期。
近日,为指导各地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国家能源局整理发布了《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典型案例汇编》,包含地热、生物质、太阳能、风电、水源热泵等多种典型供暖工程,共征集52个案例。其中地热供暖工程有14例。
重视地热能开发利用,在政策层面有迹可寻。
早在2017年1月,《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就已明确,到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积要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新增11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约为530MW(新增500MW)。
同年12月,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中,进一步明确要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井下换热”技术,做到“取热不取水”,推进中深层地热供暖,到2021年达成10亿平方米地暖供热的目标。
今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先后发布,指出开采地热能对于“双碳”目标实现有着重要意义。明确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一批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争取装机比2020年翻一番;到2035年,再比2025年翻一番。
目标落空,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成出路
有关数据显示,到2020年,地热供暖完成14亿平方米,离16亿平方米的目标还有差距;地热发电装机仅有50MW,新增装机进展只完成了3.6%,离规划目标差距较大。
业内人士分析称,在地热产业低潮的背景下,此次《意见》发布,正是给地热能行业的“定心丸”,在规范市场的同时,也明确下一步发展路线,能帮助地热发展大局稳定。
从《意见》的目标可以看出,作为碳排放综合贡献数仅次于核能的清洁能源,地热能未来是一定要发展的,不过和以往的无序扩张不同,需要遵守制度规范。其中,建立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尤为重要。
地热能受地质条件约束,分布并不均匀,开发还需要因地制宜。《意见》强调,各地应将地热资源勘查作为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基础,充分考虑到地区资源禀赋后,再科学合理地确定开采限量、矿业权。如在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可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供冷,在京津冀、山西、山东等地宜继续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供暖。
而且,目前来看,行业内呼吁的地热能发电补贴也有望出台,届时地热能市场将真正“热”起来。有专家指出,地方也应该积极探索地热能综合利用途径,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以热为主、以电为辅,发展地热能与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形成互补。
在刚落幕的第六届世界地热大会上,中石化总经理马永生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正积极研究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具体措施,地热发展将迎来一个黄金时期。2023第七届世界地热大会将于北京举办,以此为契机,中国的地热产业将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