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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贡献”
11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致辞。习近平指出,当前,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全球行动紧迫性持续上升。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世界经济复苏,是我们面临的时代课题。
同在一片蓝天下,共护一个地球村。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克服自身经济、社会等方面困难,实施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措施和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取得了积极成效;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推动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强大动力。
不断丰富应对气候变化新理念,引领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中国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基于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形成应对气候变化新理念,以中国智慧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最大努力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习近平主席在多个外交场合从人类文明的高度就气候变化议题阐释中国立场、阐述中国贡献,展现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坚强决心。
去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展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
“实现这个目标,中国需要付出极其艰巨的努力。我们认为,只要是对全人类有益的事情,中国就应该义不容辞地做,并且做好。”今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特别致辞时这样说。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中国立足新发展阶段,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了使国际社会能够团结一心、增强信心、提振雄心,中国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合作共赢、坚持言出必行,为全球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提供了科学的理念指引。
积极采取务实行动,坚决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践行者
中国一直是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派。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问题,中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法规、政策、标准与行动,推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实践不断取得新进步。
不断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力度。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任组长,30个相关部委为成员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从国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成立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从“十二五”时期开始,中国持续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制定实施各项战略、政策与行动;中国制定并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顶层设计文件,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门增加条款,为实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和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提供了法治基础;严格执行钢铁、铁合金、焦化等13个行业准入条件;发布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化等13个行业共260项重点节能技术;发布360项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先后在10个省(直辖市)和77个城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100个城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截至9月30日,北京、天津、上海等7个试点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达4.9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9.78亿元;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约1765万吨,累计成交金额约8.01亿元;自愿减排交易累计成交量超过3.3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逾29.51亿元。7月16日正式启动上线交易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每年覆盖的碳排放量超过45亿吨,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相比2015年下降18.8%,比2005年下降48.4%,超过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下降40%-45%的目标,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了中国力量。
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15.9%,比2005年提升了8.5个百分点,对煤炭消费的依赖显著下降。
中国的一系列举措,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推动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中国积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程取得积极成果。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中国为《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作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作为《巴黎协定》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中国始终坚持多边主义,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所确定的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
中国与全球各国开展气候对话和务实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中国已与35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39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积极在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能力建设项目,累计开展了200余期气候变化和生态环保主题研修项目,为有关国家培训5000余名人员。
中国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实践。绿色发展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路径,也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必然战略选择。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向世界贡献的国际公共产品,对全球气候治理实践发挥着积极的引领作用。今年,中国与28个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呼吁各国应根据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结合各自国情采取气候行动以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推动国际合作的努力,为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注入正能量。
“众力并,则万钧不足举也。”中国正与世界各国一道,勠力同心、携手并进,坚定不移地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的世界。(作者:刘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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