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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射阳探索“离田收储”新模式 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2021-11-02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浏览量:0

    导读:射阳县于近日制定出台“2021版”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秸秆利用“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目标,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稳定和提升,提供了“政策扶持”保障和“财政奖补”动力。
  又到秋收时节,盐城市射阳县的广袤田野一片金黄,120万亩水稻开镰收割。作为农业生产大县,射阳县已实现连续8年15个秸秆“禁烧季”的“零火点”目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始终走在省、市前列。
 
  射阳县于近日制定出台“2021版”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秸秆利用“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目标,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稳定和提升,提供了“政策扶持”保障和“财政奖补”动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该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行政组织推进、政策激励扶持、收储体系建设、利用主体培育、运行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分类施策,探索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全环节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综合利用模式。
 
  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按照“先内陆后沿海、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从西部内陆秸秆离田利用基础较好、农田规模化种植程度较高的镇区入手,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先行试点、以点促面,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
 
  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通过政策激励扶持,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调动全社会创业激情,建立“政策健全、门类齐全、产业配套、兴旺发达”的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商品化、秸秆收储运销社会化、市场化、秸秆利用产业化,全面提升射阳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率,努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靓,实现“互利合作、多方共赢”目标。
 
  培植产业,长效运行。着力围绕种植主体秸秆离田意愿提升、秸秆收储运销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利用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长效性产业化收储利用项目建设,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产业化长效机制。2021年秋季全面试点,自2022年起,全县千亩及千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实现稻麦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50%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县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率每年新增不低于5个百分点。
 
  多措并举,多管齐下
  射阳县重抓“离田实施主体、统筹利用方案、构建收储体系、拓展利用渠道”,组织实施辖区内镇级标准化收储加工中心、村居及小组临时秸秆码放转运点建设。
 
  落实离田实施主体。各镇区根据市、县关于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划定秸秆离田具体区域,落实秸秆离田实施主体。重点落实1000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稻、麦秸秆离田率必须达50%以上。各镇(区)2021年秋季分别确定1个村(居)为示范村(居),从2022年起每年分别确定2个以上村(居)为秸秆离田全域推进主体。
 
  统筹离田利用方案。各镇区对照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系统科学编制本镇区年度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坚持“谁离田、谁打捆、谁转运、谁收储”的基本原则,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流程图、责任制”,确保“环节清晰、衔接高效”。支持镇区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组织专门队伍,配备专业农机装备,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鼓励外来跨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秸秆离田的社会化服务。
 
  构建秸秆收储利用体系。统筹规划全县秸秆收储运销体系,支持“农机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农机大户、规模种植大户、农村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外来秸秆收储服务组织”等各类涉农主体,领头创办镇区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装备配套、‘一站式’收储加工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服务综合体”,打造一张“人员专业化、装备标准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一条龙”的秸秆收储加工网络,逐步建成“多元联动、横向到边”的“利用企业+收储加工服务综合体+社会经纪人”的秸秆收储加工网络,形成以“县级规模化利用企业、镇区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村(居)临时码放转运点”为核心,纵向贯通的秸秆收储运销利用链条,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体系全覆盖。
 
  拓展秸秆产业化利用渠道。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扶持并做大做强做优一批“面向未来、技术领先、业态兴旺、关联力强”的实体。加快引进以航母级规模利用企业为主体,拓展秸秆饲料加工、秸秆制肥和秸秆基料生产等农用化利用为补充的产业化布局。规划建设海滨秸秆产业园区,加大秸秆利用及装备制造企业招商力度,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提升秸秆转化利用增值能力。
 
  政策扶持,财政奖补
  射阳县2021版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财政奖补”力度,按照“谁离田、补给谁”的原则,统筹做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离田工作方案制定、技术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围绕“四个方面”整合统筹资金投入。
 
  实施离田补助。按照“谁离田,补给谁”的原则,对自愿实施并积极配合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的实际种植户,给予每亩每季10元补助。实施作业补助。按照“谁作业,补给谁”原则,对实施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并转运到秸秆收储站点的秸秆打捆收储利用服务主体,给予每亩每季25元补助。实施收储补助。按照“谁收储,补给谁”原则,对单个经营主体,单季收储秸秆面积达5000亩以上的,夏季每亩奖补11元、秋季每亩奖补17元。
 
  实施能力建设补助。新建标准化大棚,单体奖补金额以80万元为限;原有大棚改造提升,单体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秸秆露天存储,新建或改造提升标准化机库和加工车间、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镇(区)标准化收储加工中心,单个主体投资净值超过100万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资金。当年新购秸秆打捆机械并完成任务的,在享受中央和省购机补贴政策的同时给与同等标准的作业绩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