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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蓝皮书(2020)》发布!附:四大专家最新观点!
《蓝皮书》介绍了我国臭氧污染防治的状况和思路,梳理了我国臭氧污染防治探索和行动,并提出了不同层面臭氧污染防治的对策和建议。
2020年10月16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臭氧污染控制专业委员会(“专委会”)组织编撰的《中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蓝皮书(2020年)》(“《蓝皮书》”)在南京正式发布。
《蓝皮书》针对当前我国日益突出的大气臭氧污染问题,以政府管理人员、专家学者以及从事大气污染防治研究的技术人员、大气环境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为主要对象,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我国臭氧污染防治的状况和思路,梳理了我国臭氧污染防治探索和行动,并提出了不同层面臭氧污染防治的对策和建议。全书共分七章,涵盖我国臭氧污染问题的基本认知、现状与演变、成因与来源、技术与管理、行动与路径以及探索与实践等内容。
《蓝皮书》由北京大学张远航院士担任主编,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国家气象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全书历时13个月,凝聚了专委会20余家成员单位及百余名专家学者在大气臭氧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学共识和实践经验,旨在促进我国臭氧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的普及,为推动我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指导。
附:专家观点/声音集粹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柴发合:
精准减排和区域联防联控是臭氧污染防治重要且有效的手段
声音:
——“相较于PM2.5,臭氧主要为二次污染物,它的防治主要在于前体物VOCs和NOx的管控。由于臭氧生成机理复杂,和前体物之间存在复杂的非线性响应关系,特别需要在科学研究的指导下,制定合理的减排规划,对VOCs和NOx进行协同控制。”
——“除来自本地大气光化学反应过程外,区域传输对臭氧污染也有较大贡献。因此,通过简单地控制本地一次污染物的排放无法有效实现臭氧污染防治的目标,需要构建有力的区域/多地区联防联控机制,避免因不合理的减排可能导致的局地臭氧污染加重现象。
目前,各地应当以VOCs控制为主,从问题多、易上手、见效快、单位排放量臭氧生成潜势大等多角度考虑,全面加强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加油站储油库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臭氧污染防治将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保持臭氧污染防治持续作战的战略定力,持续深化四大结构调整,在移动源、工业源和社会生活源控制策略上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北京大学张远航院士:
短期攻坚VOCs减排,长期建立多污染物控制策略
声音:
——“美国和欧盟在发生严重大气污染事件后均建立了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机制,有效改善了大气复合污染。例如1960至2010年美国南加州NOX和VOCs浓度分别为2.6%和7.3%,VOCs减排力度超过NOx,有效降低了O3浓度和污染程度。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也初步尝试了多污染协同控制策略。成都自2017年实施O3污染防控,O3污染天数和日最大浓度均呈下降趋势(2019年因气象因素浓度有所上升)。深圳也推行了以VOCs减排为重点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策略,有效缓解了O3污染,但仍需珠三角区域联合实施多污染物减排策略,以彻底改善O3超标现象。”
——“O3和PM2.5协同防控的实质是大气氧化性调控。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短期应着力减少VOCs排放,建立区域VOCs和NOX协同控制策略,与此同时,在大幅减排VOCs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NOx减排为重点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长期策略,持续减少NOX排放是实现O3污染得到有效管控的主要途径。
我国目前已具备O3污染防控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手段,包括来源成因、监测预报、前体物源清单、方案设计、VOCs减排技术和成效评估技术等,也已在部分地区对O3污染防治进行了有益探索。因此,‘十四五’期间应制定国家层面的O3防治计划,实施VOCs总量控制方案。“
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
全面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防治 或成市场增量
声音:
——“从原理上看,臭氧和PM2.5有一定程度的同源性,如果我们做得够好,协同减排能够实现双降。
目前我国PM2.5的下降主要是依靠硫和“一次PM2.5”的大幅下降,但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依旧在2000万吨级以上。而氮氧化物和VOCs在一定比例下通过化学反应会产生臭氧,如果氮氧化物和VOCs下降的比例不合适就会导致臭氧浓度升高,因此实现氮氧化物与VOCs协同减排才能实现PM2.5和臭氧的协同治理。
已经有一些城市按照这种方法进行协同治理,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北京从2010年到2019年一直按照一定比例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VOCs减排量,PM2.5明显下降的同时臭氧也没有上升。同时,成都这方面也做得很好,实现了PM2.5和臭氧的双降。”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协同治理方法存在一定的难点。特别是对于VOCs的减排,技术和监管上都还面临许多困难,这个领域或许正是未来环境设备和监测监管市场的一个增量。”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气候、能源与环境高级顾问杨富强:
须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
声音:
——“臭氧污染防治宜早不宜迟,对于地区来说,将VOCs排放企业及早纳入产业布局规划能够对大气治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是等到刚性指标出来后再推倒重来,会付出极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越早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效果越明显;越早治理,越能看到绿色效益。”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益加强,很多小企业转移到苏皖鲁豫等交界地区形成产业集聚。产业转移本身没有错,但要兼顾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像对煤电依赖度高的氧化铝厂迁到风电、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能实现共赢。而交界区企业大多数规模小,治理设施大多不完善或简单低效,无组织排放非常严重。这些区域要进行企业集群还有重点管控企业的排查,设计建设VOCs的绿岛项目,比如原来是一家一户喷涂,这一家一户没有治理能力,我们就把它集中起来进行生产和治理。对于排放量大的,像排放芳香烃、烯烃类企业要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