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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应体现融合创新

2020-10-16 文章来源:中国大气网 浏览量:0

“十四五”规划作为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要在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基础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气候变化是个国际议题,中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特别是气候变化相关规划如何与2030年和2060年目标做好衔接,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

笔者认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在考虑国际背景、结合国内实际的同时,应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现阶段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为规划方向。所谓“方向不变”,是指延续“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中的内容,继续加强气候变化的应对工作;所谓“力度不减”,是指“十四五”规划在制定过程中可以参考《“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的内容,设立定性、定量的减排目标。

一方面,积极推进气候变化与生态环保工作的全方位融合。目前,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十四五”规划中,建议将气候变化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环节,对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的融合管理进行系统设计。

要将气候变化工作纳入生态环保工作的顶层制度设计。对温室气体及污染物的协同管理,应从顶层设计的角度进行统筹考虑,对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指导。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吉林、辽宁、上海等地在本地的实施方案中,将碳排放交易纳入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中,实现了温室气体排放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在顶层制度设计中的创新。同时,《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将温室气体监测纳入了常规监测体系,加以统筹考虑。

要将气候变化工作纳入生态环保工作的专项规划中。在生态环境保护各专项领域的“十四五”规划制定过程中,如大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应同步将气候变化与污染物的协同管理纳入制度设计中。同时,生态环保工作的专项行动方案也需要对气候变化工作统筹考虑。

要在实践层面发挥排污许可证在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监管中的作用。作为固定污染源管理核心制度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正在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协同监管中发挥作用。虽然碳排放交易制度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管理理念不同,但两者都包含监测、记录、台账管理、数据核算、信息报送、监督检查、违法处罚等环节,且在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等方面存在数据类型的交叉。“十四五”规划中,可以注重行业的作用,从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出发,从数据报送、能耗参数、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协同监管的尝试。

另一方面,融入低碳减排的创新因素,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在“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还应关注经济社会的动态发展,融入推动低碳减排的创新性因素。

设立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目标。随着2020年以电力行业为主的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建议“十四五”规划设立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总量目标,在二氧化碳排放行业总量目标的设定、区域总量目标的设定中做出有益尝试。

将以甲烷为代表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纳入“十四五”规划。甲烷是一种强效的温室气体,中国应在当前从能源与生产安全角度开展甲烷管控的基础上,加强甲烷控制利用,在“十四五”规划中制定甲烷的减排目标,并出台甲烷控制专项行动计划。

强化技术在大气治理中的作用,将温室气体控制的协同效应最大化。加强微型传感器、移动监测、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利用技术创新加强公众在环境治理中的深度参与,如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能力,建立“互联网+”举报反馈机制,利用电子支付实现奖励金额的发放等。

推动个人消费方式绿色化。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的消费方式,为经济的绿色复苏提供了契机。建议“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推动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和行动,在明确推进绿色消费重点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绿色生态产品的服务和供给,依托数字时代新技术和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助推个人生活和消费方式的绿色转型。

推动“一带一路”电力伙伴关系的建立。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燃煤电厂是国际社会重点关注的议题。随着以电力行业为主的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建议在“十四五”规划制定过程中,以电力行业为着力点,推动“一带一路”电力伙伴关系的建立,推动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