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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高规格的民企“大礼包” 会给环保带来哪些影响

2019-12-24 文章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浏览量:0

“民营企业是推动绿色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曾对民资如此评价道。

12月22日晚间,《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一全文总计28条、约5500字的民企新政,提出了诸多具有含金量的举措,聚焦为民企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通过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直接融资制度等方面,让民营企业享受到实在的“干货”。这也是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领域的首个中央文件。

作为纲领性文件,《意见》积极提出精准有效的创新性举措,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时要求“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健全涉企政策全流程评估制度,完善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

生产经营、政府招标项目中的公平竞争环境是民营企业关注的重点。《意见》要求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针对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回收难问题,提出完善清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意见》还用多条内容,聚焦民企反映较多的融资难题。诚如在环保领域,“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等一些成长中的烦恼仍然困扰着民营企业。有的民营企业家曾形象地称之为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环保产业是一个“资本助推型”的产业,项目总投资动辄几亿、几十亿元,而回报周期则长达20-30年,导致企业有大量的资金沉淀在项目上,资金需求非常大。

近两年,环保企业的融资成本已远高于行业平均收益,即使少数还能融到资的企业,拿到的利率也接近8—9%。可一旦金融政策收紧,短期内大量债务到期,剩下的几乎就只有股权质押一条路了。在2018年随着去杠杆化、金融紧缩政策的继续推行,环保产业的融资难度不断攀升,融资能力也随之不断下降。

如何在根本上建立一套方便民营企业融资的机制,保证民营企业在经营中避免遭遇资金困难情况?《意见》为民企发展推开了更多融资渠道的“窗户”。强化考核激励,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意见》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同时,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费用。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纾困。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降低可转债发行门槛。

“这个系统性文件在寒冬出台,提振温暖之意甚浓!”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说。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相信在《意见》指导下,相关政策和细则及时出台、加快落地,让民企改革发展机遇更广、后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