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18第七届中国盐城•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会展中心主馆PVC地板采购及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8第七届中国盐城•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
会展中心主馆PVC地板采购及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会展中心主馆PVC地板采购及铺装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会展中心主馆PVC地板采购及铺装工程。
3.2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3.3招标内容:会展中心主馆PVC地板采购及铺装工程。
3.4工期要求:满足第七届环博会要求,即10月24日前完工。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施工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4.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5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
4.6其他要求:
4.6.1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对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管理及工程量的调整,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本工程的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全部常驻施工现场,发包人在施工现场对中标项目部所有成员进行考核,如发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全体成员不在施工现场,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中途如需离开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或环科城监察室会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管理人员驻场情况进行抽查,如经抽查,每发现项目组全体成员有一人次不在施工现场,承担违约金1000元,发生3人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发现项目部其他成员未按投标的承诺到位,或中途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私自调离,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6.2 地方矛盾导致工期延误(按乙方所报的工期进度表核查,延误工期或延误工作量达三日历天的),甲方有权立即将中标单位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后果及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6.3 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工程质量和工期方面存在问题,经二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人接替承包人的剩余工程,工程款一律不给予结算,该工程已完工部分的一切责任、义务及所有损失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发包人无关,且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相应的责任。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692810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888号(绿巢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