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18第七届中国盐城•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汽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18-09-28 文章来源: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 浏览量:0

2018第七届中国盐城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

汽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一、第七届中国盐城·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2018)经相关部门批准,即将举办,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为确保博览会顺利召开,现公开征选2018第七届中国盐城•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汽车租赁项目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2018第七届中国盐城•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汽车租赁项目。

3.2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3.3招标内容:2018第七届中国盐城•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汽车租赁项目。

3.4租赁期限:6日历天(暂定),具体租赁期限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 具有能力提供小轿车、商务车、考斯特、大巴等各种车型的租赁公司。

    4.2 车辆要求: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行驶证在3年内[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对应的驾照且安全驾龄5年以上],并通过年检,相应手续齐全(含当年有效)。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6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2018年9月28日-10月8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692810

 址: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888号(绿巢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