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环保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09-28 文章来源: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 浏览量:0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环保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环保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环保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3.2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3.3招标内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环保监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包括后端平台系统(存储部分、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等)、大屏显示部分、前端感知部分(包括前端监控、氨气在线检测、无线RFID巡检设备,标签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4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3.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竣工,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 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的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明确的特殊行业分支机构的,则无需提供]。

4.2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3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2018年9月28日-10月8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星期天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692810

 址: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888号(绿巢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