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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签署两个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合同

2018-08-08 文章来源:中国大气网 浏览量:0

中国大气网从证券时报了解到,日前,清新环境发布公告,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合同》和《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2×15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合同》。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运营期为15年,运营期届满移交。运营服务综合电价:0.0204元/千瓦时。项目运营期内,每年按照发电量13亿度基准电量对应的运营服务收益进行结算,该项目年收入约为2,652万元,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据以实际供电量结算情况而定。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2×15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运营期为10年,运营期届满移交。

运营服务综合电价分两个方式:

方式一:BOT工程不含引风机改造:0.0257元/千瓦时。

方式二:机组投运后,根据运行中机组接带负荷情况,如进行拆除引风机改造,运营服务综合电价为:0.0273元/千瓦时;如进行引风机增容改造,按引风机改造费用及本合同签订基于的综合电价计算方式,计算运营服务综合电价,但不可高于0.0273元/千瓦时。

   项目运营期内,每年按照发电量9亿度基准电量对应的运营服务收益进行结算,该项目年收入约为2313万元─2457万元,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据以实际供电量结算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