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2018-04-13 文章来源: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 浏览量:0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名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3、项目规模:盐城环保科技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计划总投资约30万元。

4、招标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主要包含对园区基本信息、各企业生产安全现状、生产安全风险及等级、危险源分布、应急人员、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资源等状况进行调查,最终编制应急预案;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建筑施工事故专项预案、管道煤气事故专项预案、道路交通事故专项预案、火灾爆炸事故专项预案、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预案、公共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事故专项预案、自然灾害事故等专项预案的编制、审查、报批;主要编制内容详见招标人的项目任务书。

5、质量要求:经评审合格,并通过安监局备案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7、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7.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7.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10、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12、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3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4月13日8:30时至2018年4月17日18:00时止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99号金座广场A-403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951557817】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人:万工                       联系人:吴宏领

联系电话:0515-6662810             联系电话:1595155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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