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环保科技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29 文章来源: 浏览量:0

一、招标条件

环保科技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亭行审投资〔2024〕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保科技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2.3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占地约18亩,建设规模10000m3/d,主要用于收集、处理亭湖城东片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出水要求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 4429-2022)A级标准。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污水收集系统、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及相应道路、绿化、给排水、园建等附属设施和厂区进排水管网约6km。

2.4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环保科技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综合治理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等工作,最终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设计方案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2.4.1工程勘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现场勘探取点,规划用地范围的地质初勘、详勘、工程物勘,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供围护结构的建议;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配合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勘察过程中的地方矛盾协调(含青苗补偿等),租船,运输,移机,水电等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在报价之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4.2初步设计阶段: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设计概算等工作。根据方案设计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阶段设计工作,包含项目的总体设计、单项设计、布局设计、主要的工艺流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设计、土建及安装工程费用的估算等。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并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需要。

2.4.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表和工程修改概算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为项目的总体设计、单项设计、布局设计、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设计,要求明确和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解决招投标、招标答疑、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设计问题,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取得图审合格证书。

注: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地质勘探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实施(中标设计单位若无工程勘察资质,中标后勘察工作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在签订分包协议前报招标人认可),并完成此项岩土勘察报告的报审及审查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力。

2.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确保设计的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所有勘察、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6总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必须在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2.7设计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签发起至项目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书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交通轨道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给水排水专业)或环保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1.3设计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1.4相关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缴纳凭证(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5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自2019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过一个污水处理规模≥5000m3(万吨)/d或项目总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1.5。

3.1.6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含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uJHbIziiD4V0BlIG1p7uQ 

提取码: jaej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电汇、转账、保函、保单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环科城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无需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工程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

10.1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

10.2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柏先生

电话:1510510779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5-88381212、17802591682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