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环科城人才公寓室内空气环境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2019-08-01 文章来源: 浏览量:0

一、环科城人才公寓室内空气环境治理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式。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环科城人才公寓室内空气环境治理工程。

3.2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3.3招标内容:环科城人才公寓室内空气环境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10000㎡,工程造价约10万元。

3.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且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天内,进驻招标人指定区域现场并治理结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5质量要求:须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及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在项目实施及免费质保期内如有新版本的国家标准的施行,则须按最新的施行标准执行。

3.6服务要求:1、环境治理后保证无异味;2、项目完成三日历天后检测结果达到合格;3、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招标人抽查三次检测结果均合格。不满足上述要求需重新治理并达到服务要求,如第二次治理再达不到合格要求,则取消合同,并不予支付工程款。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 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并具有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室内空气环境治理业务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4.2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7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692802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888号(绿巢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