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环保大道沿线2017年度第一季时令花卉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2017-06-20 文章来源: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 浏览量:0

一、盐城润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环保大道沿线2017年度第一季时令花卉更换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环保大道沿线2017年度第一季时令花卉更换工程。

3.2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3.3项目规模:项目造价约56万元。

3.4招标内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环保大道沿线2017年度第一季时令花卉更换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建设需要对招标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合格等级;成活率达100%。

3.6工期要求:10日历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投标申请人要求:投标人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的独立法人。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且中标后必须亲自到现场管理。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核对。

 

4.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6月21日8:30时至2017年6月25日18:00时止到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国飞尚城A区13号楼501室;联系人:周猛勇,联系电话:1301655856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润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693808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888号(绿巢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猛勇

联系电话:13016558569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国飞尚城A区13号楼501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