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盐城环保新型材料市场A区(中科院生态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室内装饰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12-12 文章来源: 浏览量: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盐城环保新型材料市场A区(中科院生态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室内装饰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盐城环保新型材料市场A区(中科院生态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室内装饰设计服务项目

2.2招 标 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3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2.5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189.7m2,工程造价3000万元。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2.7质量标准:确保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确保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8工期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认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A区(1-4F)10189.7M2的中科院生态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室内装饰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装饰材料选型、施工图配套装饰水、电、消防、空调、智能化等一切设计、软装家具概念设计,相关设计(包含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5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类似实验室室内装修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原件、设计合同原件;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中的设计负责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业绩指标必须明确,否则业绩无效】。

4)拟参加本项目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开标日期为2018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1月-2018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违法分包。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账号:10426201040013286。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1718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9801212)】。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6.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1212日至20181219 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不休)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6.2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伍佰元(¥:500 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网(http://www.ycepstc.com)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网(http://www.haiyings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网(http://www.ycepstc.com)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网(http://www.haiyingsy.com)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环保大道9号创投中心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范云钟                        联系人:童万春

电话:13851026399                     电话:0515-88221721、1895155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