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新材料大厦及生产辅楼内外装饰初步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18-08-28 文章来源: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 浏览量:0

新材料大厦及生产辅楼内外装饰初步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新材料大厦及生产辅楼内外装饰初步方案设计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新材料大厦及生产辅楼内外装饰初步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3.2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3.3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本次投标提供新材料大厦及生产辅楼内外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效果,含概算编制、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潢(含水电安装)、智能化系统、暧通、消防等专业工程,方案深度能满足后期施工图深化设计等。所有专业工程总投资约7500万元。

  3.4质量要求: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并要求出具的最终设计成果文件必须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依据。

  质量目标:达到相关设计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5设计周期:设计人按发包人及现场需求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稿;方案设计初稿通过招标人审查后,设计人根据审查意见须在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文件。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非法人代表)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所学专业为装饰装修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

  4.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8:00时)止到盐城环保科技城绿巢810室,联系人:万工,联系号码:0515-6669281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692810

   地  址:盐城市绿巢路1号(绿巢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851089096

        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3AF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