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城创文
环科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为深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要求,结合环科城实际,从201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按照区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服务大局、共建共享、文化引领、产城融合、务实创新,高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城市文明八大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现代化文明城市,为建设国家环保特色高新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建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让城市科学发展、文明进步、和谐建设的成果惠及园区人民。
(二)坚持创建靠民。创建文明城市的广度与深度,取决于广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坚持全民创建,突出全员发动,充分发挥群众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同住一座城,共怀一个梦。坚持依靠广大群众,以村民文明带动城市文明,发动全体村民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共洒创建汗水,共享创建成果,充分展现城市的魅力、活力与文明程度。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破立并举,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运用系统化思维和方法,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城市功能不完善、交通秩序乱、环境卫生脏、小区管理差等突出问题,让城市更加美丽宜居,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富有实效。
(四)坚持全域创建。坚持全域创建理念,把创建任务、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学校、企业等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村、小区、广场、公园等每个角落,确保创建无死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农村延伸,让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五)坚持合力创建。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强化各地属地管理和部门条线管理责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体系。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实行工作力量聚焦、人财物配置倾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小区都成为创建的主体,让每个人在创建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形成全民创建、合力创建的生动局面。
三、目标要求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为三年,中央文明办每年进行一次测评,测评分值权重为2018年占15%,2019年占25%,2020年占60%。对照中央测评标准和市部署要求,环科城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立足基础、抬高定位,按照“2018年全面展开、2019年攻坚克难、2020年决战决胜”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强势推进,确保2020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一)2018年,重点是制定方案,全面展开。主要任务是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创建重点项目;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对照城市建设管理“十个没有”的负面清单和“二十个有”的基本功能,重点实施城市文明十大提升工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制度四落实;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组织业务学习培训,熟练掌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项目、标准和相关业务知识;组织模拟测评,做好市级第三方测评迎评工作,为本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取得优异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二)2019年,重点是对标补差,攻坚克难。主要任务是对照测评体系,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继续推进城市文明十大提升工程,开展经常性创建活动,使村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更加完善,城市环境更加靓丽整洁,创新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创建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顽症”;强化督导检查,组织模拟测评,做好本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确保测评成绩稳步提升。
(三)2020年,重点是巩固提升,决战决胜。主要任务是对照标准体系,不断自查自纠,巩固提升成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加强工作督查,组织模拟测评。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动员大会,全力做好本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准备,扎实做好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各项工作,做到少失分、得高分,为我市成功跻身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贡献力量。
四、重点任务
在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市里部署,结合环科城实际,重点开展城市文明十大提升工程。
(一)村民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干部培训、“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引导干部群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开展“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主题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亭湖地域特色文化,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从“爱、敬、诚、善 ”入手,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一批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基地,使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完善行业规范、村规民约。开展文体科教界人士及企业家“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开展“光盘行动”,做到文明用餐。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和网德建设工程,扎实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统筹各级文明家庭创建,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抓好家风建设。(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
3.持续开展文明养成教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盐城市民文明16条”宣传推广活动,着力提升全体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开展“美在心灵、大美亭湖”十佳道德风尚评比活动,充分展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的事迹和区内各类文明新事,实施“礼遇道德模范”工程,建好、用好各级各类德育阵地,制定完善道德讲堂建设标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升居民科学素质。切实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推广“四位一体”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持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和“我们的节日”“七彩的夏日”“缤纷的冬日”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践行文明礼仪养成,深入开展“礼仪伴我共成长”八礼四仪教育活动。组织“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亲子主题创建系列活动,倡导孩子携手家长参与社区创建工作。关爱特殊群体,突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定期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测评检查,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指导各单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组织机关单位志愿服务进村主题活动,推动各村建立文化、医疗卫生、法律、环保、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进小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公共场所和小区组织开展文明秩序、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礼仪、文明生态及“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优化“志愿江苏(亭湖)”平台功能,健全完善志愿者星级评定与回馈嘉许、保险保障等褒奖激励制度。到2020年,环科城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达15%以上,注册志愿者活跃度达70%以上。(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社事办、各村)
(二)市容环境提升工程
1.常态保持环境卫生。结合党工委、管委会正在开展的“三治三化”专项行动,以城市美化工作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建筑立面改造、完善道路设施、规范广告店招,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老旧建筑的外立面出新,对破旧墙面进行整修装饰,达到整洁美观的效果。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环境卫生“三个一”整治行动,解决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常态巡查督导工作,凡是不符合规定或屡劝不改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教育处罚。常态化开展“啄木鸟行动”,对重点区域的“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对“制癣者”予以严厉处罚。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生活小区垃圾分类机制,加大分类设施在机关、学校、小区等公共区域的投放,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置。(牵头单位:城管队;责任单位:规建办、各村)
2.取缔占道行为。以主次干道、学校、市场、商业街区、公共场所及窗口地区周边为重点,对人行道、盲道等公共场地的占道停放、堆放、经营行为及倚门出摊行为持续进行整治,并落实日常巡查管理责任;对擅自侵占车道从事经营活动影响交通的,由公安、城管部门及时取缔。签订沿街店面、单位市容环卫责任书,落实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确保堵塞交通、破坏环境卫生、引起群众投诉等占道经营现象得到彻底根治。对夜间占道扰民的排档,有针对性地制定行动方案,开展“灭点”行动。对一些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定点定时、定人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公共停车泊位规范管理,强化道路违停执法管理。(牵头单位:城管队;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
3.清理违法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三治三化”专项行动,全面摸清辖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支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违法建设民间监督力量。通过建立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对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确保辖区内没有违法建设。(牵头单位:规建办;责任单位:城管队,各村)
4.推进水环境治理。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黑臭水体总体情况,制定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方案,健全完善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注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通过实施治河清淤、连通水系、引水活水工程,对内外河道、坝埂闸站进行全面整治,做到清淤疏浚、打通断头河、增强防洪排涝功能。同步推进“河长制”和城市污水综合治理试点,加强河道巡查和日常保洁,严格落实河道等水体保护和监管责任,严格规范排水许可审批,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牵头单位:规建办;责任单位:社事办,水利中心,各村)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农村垃圾处理率不低于90%,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牵头单位:规建办;责任单位:社事办,各村)
(三)交通秩序提升工程
1.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斑马线上讲文明”等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引导居民广泛参与“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通过交警“双微”平台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将失信驾驶人信息及时录入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城管队,各村)
2.完善交通综合管理。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改善通行条件,合理布局交通联络线。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和维护,优化行人过街设施,完善道路标识和路面划线。有计划地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实施渠化改造,实行交通信号“绿波”控制,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牵头单位:规建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城管队)
(四)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平均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均逐年提高。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规建办)
2.强化设施管养。开展道路、桥梁、绿化等基础设施专项排查行动,对路况较差路段开展局部路基整治工程,对承担重交通流量、易出现严重车辙的道路开展车辙整治工程,对往年道路易积水点开展改造整治工程,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专项维修,对破损的公园绿地、街头游园绿化和公共设施进行修复。开展无障碍设施提升行动,管理、维护、使用好公共场所及新建居住建筑、居住区的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合理开设人行道坡道,清除擅自浇筑的坡道,调整优化人行道盲道。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在学校、医院、菜场、商超、网吧、社区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例行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牵头单位: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五)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建立行业诚信联盟。制定《居民诚信公约》,加强诚实做人、守信做事教育,开展以“亲如一家”为主题的“邻里节”“好邻居赛金宝”等活动,促进人际互信。(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社事办、各村)
2.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积极实施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确保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元,并逐年递增,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低于90%。(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社事办、各村))
3.加快文体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站点达标和示范工程,加大投入,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各村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长期向群众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建好农村文体服务中心(站),常态化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建立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每个村建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08平方米,并保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
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卫生服务,每个村至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到管理规范、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牵头单位:社事办;责任单位:社事办、各村)
5.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加强窗口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做到熟知职业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着装统一,柜面整洁。结合环科城“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打造环境优美、规范透明、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社事办、各村)
6.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建立劳动者权益协调机制,设立劳动者举报电话,预防和制止重大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健全妇女维权机构,保障妇女基本权益。设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部门,坚决杜绝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完善孤寡老人、残疾人社会救助与服务机制,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牵头单位: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
(六)住宅小区提升工程
1.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三治三化”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实施《盐城市亭湖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计划任务,区域范围内消除危房。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实施改造工程,改善旧城市容市貌、提升环境品质。(牵头单位:规建办;责任单位:城管队,各村)
2.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管理。结合“三治三化”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里出台的《关于加强盐城市市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居住小区普遍建立业主委员会,探索建立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员制度。推进落实住宅小区属地管理常态长效,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党组织、管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牵头单位:规建办;责任单位:财税办,城管队,各村)
(七)商业设施提升工程
1.提升经营环境。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集贸市场环境整治。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配齐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到无占道经营,出口和通道畅通,地面干净无污水,垃圾随产随扫随清理,市场内部整洁有序。全面推进集贸市场“门前三包”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加强临时过渡性菜市场日常保洁,做到市场外部无乱搭乱建,无乱披乱挂,无乱停乱放,确保市场周边井然有序。(牵头单位: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责任单位:华东农产品市,富民市场)
2.提升集贸市场管理能力。开展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规范化整治、常态化管理提升工程,落实主办方和管理者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强管理和保洁人员,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配置便民设备,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做好明码标价、物业、卫生、治安、消防、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经营秩序等管理工作,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整洁、有序、舒适的交易环境。(牵头单位: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责任单位:华东农产品市,富民市场)
3.打造文明示范典型。建立“文明示范”集贸市场动态考核机制,保质保量推进“文明示范”集贸市场建设,使消费者进入市场舒心,购买菜品放心,消费维权称心。积极推进经营户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树立一批服务态度好,守法意识高的信用示范经营户,构建起以品牌市场、品格商户、品质商品为核心的商业文明。(牵头单位: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责任单位:庆丰村)
(八)公益宣传提升工程
1.规范公益广告设置。开展沿街自设性违规广告整治,对重点区域沿街玻璃门窗张贴、杂乱多层店招、乱设撑牌广告现象实施全面整治。推进大型经营性违规广告整治,按照“零新增、清存量”的要求,有计划有目标地整治大型违规经营性户外广告,消除遮挡式大型广告牌。全面排查辖区建筑围挡广告和市场化运作的全彩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30%的要求落实公益广告内容。实施公益广告出新出彩工程,在区域内主要路段、街头绿地、公园游园等节点位置设置核心价值观雕塑小品,打造公益广告特色街区、文化墙,建设一批突出楼道文化的特色社区小区。(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城管队,各村)
2.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品位。健全公益广告常态发布机制,及时研究制定公益广告年度宣传计划。以政府购买、互助共建等方式,与社会单位加强合作,精心设计,重点打造楼道文化、墙体文化和户外文化,不断提升公益广告作品质量和品位。严格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6部门印发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2016第84号令)有关规定和测评要求,充分利用工地围挡、社区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广泛刊载公益广告,重点加大主次干道、商场超市、公交站台、车站等场所的刊载力度;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保障公益广告发布的数量、频次、时长。(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
3.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运用“12345”热线、文明城市创建投诉热线和网络等平台,广泛收集民意,及时反馈信息。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按专项、分主题加强对创建工作履行职责情况的舆论监督,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整改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态。(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
五、工作保障
(一)配强创建力量。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指挥体系,按照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运转。各专项工作组结合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和工作分工,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抓好本单位日常创建工作,施行任务清单化、措施化,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在园区建立起“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财税办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运转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把责任部门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给予经费保障。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文明城市创建。
(三)建立“每月测评、双月点评、年度总结”制度。园区创建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公布测评结果,通报存在问题,并听取各地、各专项工作组、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安排下个月的创建工作。每两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对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查找不足,提出要求。每年组织召开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工作,部署安排新一年的工作任务。
(四)建立评价机制。党工委管委会将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省文明城市年度检查中扣分最多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五)建立监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盐发〔2016〕25号),建立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组织各类媒体开设专栏、曝光台,对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单位或部门,予以曝光。建立创建整改“五步”工作法,由园区创建指挥部督查考核工作组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有关情况及时通报。通过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限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和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