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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海统筹,三大流域海域局怎样实践?

2023-08-30 文章来源:环保网 浏览量:0

生态环境部召开的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是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相关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要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三大海域为重点,陆海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做好“陆海统筹改善重点海域水质”。


那么,陆海统筹怎么“统”,具体“打法”有哪些?记者近日跟随生态环境部三大流域海域局到现场进行调研和采访。


“往上是河,往下是海,我们现在离海的距离仅不到两公里。”在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的一处海河交界位置,几艘船在岸边停靠着。烈日下,手指着眼前的河海交汇处,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珠江南海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张亚锋向记者介绍。


“入河入海排污口虽小,但是对水体环境的影响大,这个小小的口子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跟百姓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这是一个‘牛鼻子’,抓住、抓好、抓实、抓牢这个‘牛鼻子’,有利于倒逼岸上各类污染源的全面整治,实现水陆统筹。”今年2月,当提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时,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而早在一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就早已为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定好了方向: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


水陆统筹、以水定岸。这里的“水”就包括江、河、湖、海。《实施意见》指出,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排污口这个“牛鼻子”功能不言而喻。


如何界定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受纳水体以河流、湖库为主,而入海排污口受纳水体主要是近岸海域。”张亚锋介绍,以法定海岸线作为划分入海与入河排污口的管理边界,法定海岸线向海一侧排放污水的口门为入海排污口,向陆一侧排放污水的口门为入河排污口。


“我们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在一些河汊沟渠与河口区域,难以界定为入河排污口或是入海排污口,此时就需要二者联合排查。”张亚锋告诉记者。


而珠江南海局也的确是这样做的。记者了解到,此次排污口排查现场核查是对海南省进行的第一次数据“摸底”,为了对所有排污口进行全覆盖核查,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小组与入海排污口核查小组第一次形成联动,他们“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2018 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分散在原水利部门、海洋部门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职责统一归由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负责。


生态环境部组建后,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7个流域局相继成立,“7个流域海域局中有3个涉及海洋,分别为:海河流域北海海域、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张亚锋继续说道,“珠江南海局负责面积最大的南海海域,从珠江流域从云南下来,再到海南,负责的陆海统筹区域面积也最大。只有把工作统筹起来,才能系统解决流域海域的问题。”


据报道,我国1.8万多公里长的大陆海岸线上,海湾星罗棋布,数量众多。“陆地水生态环境质量好坏体现在河湖上,近岸海域水生态环境好坏则体现在海湾上。”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曾这样表示。


我国大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陆海统筹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也在持续推进。


而其中离不开三大流域海域局的力量。


——职能职责有优势。张亚锋介绍,流域海域局负责所辖流域海域内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及其相关方面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构建流域海域统筹、地方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打通了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的监管壁垒,为流域海域局统筹实施陆海协同监管提供了依据。


——人才队伍有优势。从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流域海域局承担了大量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在实战中成长起来了一大批熟悉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为流域海域局实施统筹实施陆海协同监管提供了支撑。


——工作基础有优势。张亚锋告诉记者,流域海域局近年在陆海统筹上不断探索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基础工作。如组织编制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入河入海总氮总磷污染控制、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近岸海域综合治理等措施作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重要内容,协同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入河入海排污口联动排查、流域海域水生态环境形势联动会商等,为流域海域局实施统筹实施陆海协同监管夯实了基础。


根据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原则,当前,珠江南海局、太湖东海局、海河北海局三个流域海域局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质量核查和整治工作,且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北海区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都已完成,工作重心转向整治。”海河北海局监测与科研中心郭丽峰告诉记者,根据“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排污口类型和污染来源复杂多样,排放差异大、地域之间差异也大;排污口涉及面广,责任部门和主体众多,协同共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诸多排污口中,海水养殖排污口数量最多,整治难度较大。”郭丽峰坦言,尽管三省一市(山东、辽宁、河北、天津)针对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已开展大量工作并初见成效,但我国海水养殖行业仍处于转型升级的起步阶段,体制机制、技术经验、监督管理等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十四五”时期,海河流域将继续聚焦“水净河清”,推进点、面、内三源齐治,通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污染源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建立“水环境—入河排口—污染源”精细化管理体系。加强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动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


作为我国唯一一个半封闭型内海,渤海是污染防治的重点对象。“当前,入海河流总氮排查溯源更是渤海污染防治的核心。”郭丽峰告诉记者,海河北海局既管流域又管海域,以蓟运河总氮削减为目标,开展蓟运河重点区域“解剖麻雀”式入海河流总氮排查溯源,推动地方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提升了海域治理的总体成效。


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需要依托陆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谈及如何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太湖东海局海域管理处路博钧告诉记者:“积极推动流域与海域生态环境监管职能融合。”


首先,在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方面,强化陆海统筹交流协作。积极推动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配合做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


其次,在环境监测管理方面,加强陆海统筹。将入海河流水质分析作为流域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重要组成部分,自2021年11月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参加每月流域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在涉海工程的环评方面,加强局内流域海域业务协作;稳步推进陆地监测与海洋监测业务融合,加强海域及入海河流水质分析。


记者了解到,太湖东海局已统筹编制《年度东海区海水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和《月度长江口-杭州湾攻坚战区域水质状况报告》等分析报告。


最后,以长江口—杭州湾综合治理攻坚战为抓手,推进陆海统筹。成立太湖东海局长江口—杭州湾综合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印发《推进落实长江口—杭州湾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工作方案》,河海联动。


路博钧介绍,为推动陆海统筹,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太湖东海局经常与海洋司、海河北海局、珠江南海局等部门单位对接交流,在有关方案编制等方面加强协作,合力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