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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大保护”时机已到,中央财政的“钱”怎么分?
导读:财政部于9月6日正式向社会公开《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重点支持六项“利用机制”建设,将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等,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作用,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近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密集出台。8月15日,十二部门联合编制的指导性文件《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并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黄河生态环境治理”“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等,以充分发挥政府引领和市场调节作用。
紧随其后,财政部于9月6日正式向社会公开《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下称《方案》),重点支持六项“利用机制”建设,将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等,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作用,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方案》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聚焦“利用机制”建设,具体有:
以财政投入、市场参与为总体导向的资金多元化利用机制;以防洪治理、水沙调控为重点方向的灾害防治保障机制;以税费引导、专项奖励为调节手段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以整体治理、分段施策为基本思路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因地制宜、集约高效为主要特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机制;以传承弘扬、协同发展为重要目标的黄河文化投入机制。
简单概括一下,即资金多元化利用、灾害防治保障、水资源节约集约、生态保护补偿、国土空间保护、黄河文化投入六点。
其中,资金多元化利用机制方面,《方案》明确,中央财政将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突出重点、讲求绩效,支持沿黄省区同抓大保护;研究设立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政企合作(PPP)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沿黄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绿色农田等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下达两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别是6月的第一批30.6604亿元、9月的第二批25亿元。可见,支持“黄河大保护”,中央层面的实际资金支持已在加速落地。
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方案》要求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支持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沿黄河省区积极性;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分别支持上游水源涵养能力提升、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加强、下游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
今年7月,“鲁豫之约”的兑现正是地方建设生态流域补偿机制的重要实践。这一“赌约”始于2021年,以水质年均值和3项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值为标准,结果是处于黄河上游的河南省完成了两项标准要求,获得下游山东省1.26亿元补偿资金。在资金的支持下,流域上游城市的治理污染的积极性明显提升,下游城市亦能获得生态收益。
此外,《方案》重点提及了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建设,中央财政将逐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宁夏财政保障能力,同时加快实施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巩固扩大黄河、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保护修复成果。从地图可知,宁夏位于黄河上游的末端位置,且还是唯一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份,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前,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明确,要研究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方案》的印发正是这一要求的外在表现,未来在中央财政对“黄河大保护”的引导支持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将进一步落实,夯实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基础。